2016第14屆台灣金根獎

201614屆台灣金根獎開始報名
【收件截止日期】
即日起至2017110日(星期二)止,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。
【設獎宗旨】
§  遴選出具有「本土化與國際化」的優良體質企業代表,表彰其對台灣經濟社會的卓越貢獻及國際化經營成功的典範。
§  配合國家產業政策,積極推動台灣企業根留台灣、全球佈局策略,鼓勵將人才、資金、技術留在台灣的企業,或回台設立營運中心、資金回流、研發投入及人才培育等做法的企業,參與選拔並予以頒獎表揚。
§  介紹根留台灣且具產業競爭力之企業經營典範,鼓勵產業界深耕台灣、根留台灣之風氣。
【參選方式】
§  參選企業或個人可自行報名參選亦可由政府機關、相關公//協會或學術/研究機構等單位推薦參選。(參選企業或個人若非本會會員,如認同本會宗旨,亦歡迎辦理入會申請)
【參選資格】
§  
一般企業獎:
1.     
上市(櫃)公司屬之。
2.     
未上市(櫃)但符合下列四項各要件者:
(1)  
企業實收資本額達新台幣8仟萬元(含)以上者。
(2)  
企業前一(2015)年營業額達新台幣1億元()以上者。
(3)  
企業設立登記時間在3年(含)以上(20121231日前成立者)
(4)  
財務無不良紀錄者。
3.     
曾獲本獎項者於3年內不得參選。
§     中小企業獎:
1.     
未上市(櫃)公司。
2.     
凡實收資本額在新臺幣8仟萬元以下,或經常僱用員工數未滿200人者。(計算基準:20151月至12月之勞保平均人數)
3.     
企業前一(2015)年營業額在新臺幣1億元以下,或經常僱用員工數未滿50人者。(計算基準:20151月至12月之勞保平均人數)
4.     
且企業設立登記時間在2年(含)以上(20131231日前成立者)
5.     
財務無不良紀錄者。
6.     
曾獲本獎項者於3年內不得參選。
§   產業科技特殊貢獻獎(當年度若無特殊之團體或個人得從缺)
1.     
海內外對台灣產業及社會具有特殊貢獻之傑出團體或個人
2.     
貢獻領域包涵,但不限制以下之一:
(1)  
維護自然及環保產業,具特殊突破或貢獻。
(2)  
對科技產業與人文結合具特殊貢獻
(3)  
提升人類福祉與健康醫療方面之成就。
(4)  
技術創新、產品創新、營運管理創新,財務無不良紀錄者。
(5)  
其他有助台灣產業永續及全球化之卓越貢獻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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